日常生活中,债权人讨债经常会遇到“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的困境,这时一些“聪明”的债权人便另辟蹊径,将讨债对象扩大到债务人的朋友甚至是家人,对这些无辜被牵连的人来说,真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案情简介张某认为陈某欠其钱款,打电话一直拒接,张某便把陈某的朋友李某叫来,要求李某打电话把陈某叫来,但是,陈某迟迟未出现,张某为泄愤,竟持玻璃壶朝李某头部砸去,致李某轻微伤。后张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其实,除了上述行为外,一些债主不知怎样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便有可能脑子一热,使用过激或者违法手段,“逼”欠债者还钱,常见的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关在债务人不还钱时将其关在“小黑屋”里面。债权人可能想的是吓唬吓唬债务人,殊不知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明确规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抢抢走债务人一些值钱的物品用来折抵债务,实际上这类看似简单的行为却会涉嫌构成抢劫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打比如:捆绑、殴打债务人等等,暴力对待债务人的讨债行为中较为常见的便是涉嫌故意伤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赖在债务人家里静坐从而给债务人心里带来一定的压迫,让周围邻居知道债务人欠债的事实进而影响其声誉也是讨债中较为常见的手法。实际上,每个人的住宅安宁受法律保护。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住宅主人要求其退出仍拒不退出的行为将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发生经济纠纷、债务纠纷、合同纠纷,应坚持合理合法、互相礼让原则协商处理,或通过正规渠道到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决。采取极端手段容易触犯法律,并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可谓是 “赔了夫人又折兵”。✦✦原标题:《以案释法丨欠债无理,讨债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