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晚,()公告称,公司获悉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忠军和王忠磊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
图片来源:公司公告
经华谊兄弟核实,本次股份冻结是因中国民生有限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忠军和王忠磊因个人投资事项所致,与上市公司不产生关联。截至公告日,双方已签署和解协议,股份冻结将获解除。
公告显示,此次股份冻结的冻结申请人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始时间为7月6日。其中,王忠军被冻结4.1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0.0092%;王忠磊被冻结895.697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9.6356%。二人合计被冻结899.79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243%。
对此,华谊兄弟表示,此次股份被冻结事项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或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补偿义务履况。
截至公告日,双方已签署和解协议。民生信托将在王忠军和王忠磊及其关联方完成和解协议约定相关义务后,及时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对其所持公司的冻结措施及申请终结执行程序。
此外,华谊兄弟还表示,王忠军、王忠磊最近一年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最近一年,除王忠军、王忠磊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和其他融资事项无偿提供担保,以及王忠军为影片联合发行费用无偿提供担保之外,王忠军和王忠磊与公司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公司连续4年亏损 ,王忠军兄弟多次成被执行人
华谊兄弟由王忠军、王忠磊兄弟创立于1994年,并于2009年登陆,主营业务为从事电影的制作、发行及衍生业务;电视剧的制作、发行及衍生业务;艺人经纪服务及相关服务业务,曾被誉为“中国影视娱乐第一股”。
不过,近年来,华谊兄弟的经营状况持续低迷。年报显示,2018年至2021年,华谊兄弟营业收入分别为38.14亿元、22.44亿元、15亿元、13.99亿元,收入持续下滑;分别实现归母净利润-11.69亿元、-39.78亿元、-10.48亿元、-2.46亿元。4年间,华谊兄弟亏损总额超过64亿元,而公司得市值仅有不到30亿元。(截至7月8日收盘)
公司业绩亏损的同时,王忠军、王忠磊也多次因债务问题与债主对簿公堂。
2022年4月28日,华谊兄弟公告称,王忠军、王忠磊被北京市三中院列为zskj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1.85亿元。对此,华谊兄弟在回复深交所问询时表示,经实际控制人与相关方沟通协商,双方已达成口头和解方案,实际控制人会通过有效的增信方式,以确保执行人向法院撤回执行申请。后期实际控制人将协助相关方尽快办理增信措施,尽快处理债务问题。
2021年5月7日,华谊兄弟(天津)投资有限公司及王忠磊、王忠军被列为执行人,执行标的约3.04亿元,执行法院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目前状态为已结案。据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执行裁定书显示,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依据北京市长安公证处(2021)京长安执字第163号执行证书申请执行华谊兄弟(天津)投资有限公司、王忠军、王忠磊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7日立案。2021年5月12日,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与华谊兄弟(天津)投资有限公司、王忠军、王忠磊达成和解协议。
之前因违规减持被出具警示函
今年6月6日,浙江证监局披露《关于对王忠军、王忠磊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该决定书称,王忠军、王忠磊二人作为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权益变动比例达到5%时,二人未按规定停止买卖公司股份并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
决定书显示,在2009年10月30日至2021年12月20日期间,王忠军、王忠磊二人持有的华谊兄弟权益比例由34.41%下降至23.74%,累计变动比例10.67%,其中因2015年8月14日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累计权益比例减少7.54%;2015年11月24日至2021年12月20日,因二人主动增减持、公司回购注销股份、股票期权行权等导致累计权益比例减少3.13%。在权益变动比例达到5%时,二人未按规定停止买卖公司股份并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直至2021年12月22日,二人才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而在此次证监局下发警示函之前,针对此次违规减持行为,今年4月22日,深交所对王忠军、王忠磊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