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与青海绿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签订了编号为青海分公司Y29190003-3号《债权转让协议》(含附件),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将其对下列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发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等各类费用及担保债权),依法转让与青海绿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与青海绿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与青海绿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分别作为下列债权的转让方及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或债务人及担保人的继承人,从公告刊登之日起立即直接向青海绿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债权明细表
基准日:2022年3月20日(货币单位:人民币 元)
债务人名称 债权本金 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合计金额 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合计金额 担保措施
青海广鑫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原:青海广鑫矿业有限公司) 1,551,229.79 2,214,593.53 3,765,823.32 担保人:逯启德;张云芳;西宁钢源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22年3月20日(转让基准日)的贷款本息余额,债务人及担保人应支付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的利息按照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垫付的应由债务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相关费用以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上述主债务人、担保人如有疑问,请与青海绿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或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联系。
青海绿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乐都路71号二层-创业孵化园A5室
联系人:李建云 电话:13997078675
邮箱:806595469@qq.com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昆仑中路102号畅源融信大厦14层
联系人:庞凯 电话:0971-8212159
邮箱:pangkai@chamc.com.cn
特此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转让方)
青海绿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受让方)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