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年底了~外贸企业怎么从国家口袋“收账”?详解出口退税知识点!
做外贸的企业和个人都知道,由于国家大力支持外贸,所以给予许多政策上的扶持,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外贸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说起来总是给人一种遥不可及、自带光环的感觉。
说它遥不可及,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出口退税这个业务并不是每个企业都会涉及;另一方面,出口退税业务相对复杂。
而自带光环呢?别人做申报都是纳税,你做申报是退税,你说你能不自带光环吗?
年底了,该结款的结款,该收账的收账了,对于外贸企业来说,不了解出口退税的政策以及知识点,怎么能行呢?
今天华sir就来跟大家来说说,外贸企业怎么从国家口袋中“收账”——详解出口退税的知识点!
外贸出口退税的主要类型
1.又免又退
一般纳税人,既有销项,又有进项,为把税负归零,自然是销项免,进项退,又免又退。
2.只免不退
如果出口的货物没有进项,自然是只免销项,进项没有就不用退了。
比如小规模纳税人、免税产品,都是没有进项的情况。只免不退,就达到了税负归零的目的。
3.不免不退
针对的是不鼓励出口的货物。比如原油,自己都不够用,还得进口,能让你出口就不错了,就不要想出口退税的事了,想想那些禁止出口的货物。
外贸出口退税如何计算
增值税:
1、对出口货物单独设立库存帐和销售帐记载的,应依据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明的进项金额;对库存和销售均采用加权平均价核算的,可按适用不同退税率的货物分别确定:
退税依据=出口货物数量*加权平均进价。
应退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进项金额×退税率或征收率
注意:从一般纳税人购进出口货物为退税率,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出口货物为征收率
2、对出口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收回后报关出口的,退税依据为购买加工货物的原材料、支付加工货物的工缴费等专用发票所列明的进项金额。
原辅材料应退税额=购进原辅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进项金额×原辅材料的退税率
加工费应退税额=加工费发票所列金额×出口货物的退税率合计应退税额
或者:=原辅材料应退税额+加工费应退税额
消费税:
凡属于从价定率计征的货物应依据外贸企业从工厂购进时征收消费税的价格为依据;凡属于从量定额计征的货物应依据购进和报关出口的数量为依据。
应退消费税税款=出口货物的工厂销售额(出口数量)×税率(单位税额)
办理出口退税的时限规定:
30天:外贸企业购进出口货物后,应及时向供货企业索取增值税专用invoice或普通invoice,属于防伪税税控增值税invoice,需要在开票之日起30天内办理认证手续。
90天:外贸企业需要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内办理出口退税申报手续,生产企业需要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三个月后免抵退税申报期内办理免抵税申报手续。
180天:出口企业需要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180天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部门提交出口收汇核销单(远期收汇除外)。
3个月: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纸质退税凭证丢失或内容填写有误,按有关规定可以补办或更改的,出口企业可在申报期限内向退税部门提交销售发票。
这是出口企业根据与出口购货方签订的销售合同填开的单证,是外商购货的主要凭证,也是出口企业财会部门凭此记帐做出口产品销售收入的依据。
出口退税备案
1、获得对外贸易经营权与海关进出口权后,需要出口退(免)税备案
2、取得报关单、收汇等凭证、勾选确认发票,录入出口退税数据申报
当取得出口退税报关单与进项发票并收汇后,就可以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汇总录入退税申报数据(出口明细表、进货明细表、汇总申报表、打印申报表、生成申报电子数据包)
相关账务处理
案例
某具备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收购一批货物报关出口,收购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购货金额为100000元,增值税额为13000元,款项已银行存款支付。该货物的退税率为11%,出口销售价格为15000美元(汇率1:8.30)。
按照上述的分录,跟华sir一起来编制这道案例的分录
1、出口销售免税,货款折合人民币:
借:银行存款124,500(15000×8.30)
贷:主营业务收入124,500
2、采购货物时:
借:库存商品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13,000
贷:银行存款113,000
3、计算不予退还的进项税额:
100000×(13%-11%)=2,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2,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000
4、应收出口退税:
借:应收出口退税11,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1,000
5、收到出口退税:
借:银行存款11,000
贷:应收出口退税11,000
6、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100,000
贷:库存商品100,000
外贸出口退税常见风险
做生意就有风险。做外贸更是这样。尤其是外贸新人,一不小心就会掉进坑里。下面我们就说一下外贸退税需要注意什么,都有哪些误区?
1、备案单证虚假或不齐
由于出口企业对出口退税单证备案规定认识不足,导致单证的备案和出口文件的存档管理出现问题,致使备案单证虚假,所以税务局追缴税款,滞纳金,罚款的企业有很多。所以出口企业应重视单证管理。
2、发票管理不规范
虚开专用发票,或失控发票和异常凭证,给出口企业带来税务风险。
外贸企业实施出口骗税,要先取得虚开的增值税发票。查处虚开,是税务机关查处骗税行为的重要环节。
发票管理制度不完善,出口企业如果恶意虚开骗税,将面临罚款、停止出口退税权等处罚;如果企业以取得出口退税,被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不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如果供应商列为走逃失联,外贸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将被列为失控发票或异常凭证。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风险。
3、“产能不足”涉嫌虚开
如果供应商被税务机关认定为“产能不足”,生产企业或外贸企业从上游供应商采购货物并出口,无法办理出口退税,需要视同内销,缴纳增值税。
这种情况下,尤其是外贸企业,选择供应商要小心,仔细检查生产能力,并关注交易过程的及时跟踪。
4、假自营、真代理
外贸企业以自营的名义进行出口,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将由自己承担。如果被认定为“假自营、真代理”,企业将难以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进行权利的救济。
最后华sir再提醒大家一句:出口退税无小事,每一点疏忽,都可能造成退税款的损失!
外贸企业的都会牵涉到外贸退税,所以我们一定要注意外贸退税相关的法律法规,办齐外贸退税手续,合法经营,才能把进出口贸易越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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