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借款人(担保人)在甘肃会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贷款(提供了担保),但没有按照借款合同中的约定按期还本付息,已出现违约,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告催收。本公告列示截止2022年7月22日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应支付的利息按借款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请下列借款人从登报公告之日起10日内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否则,我行将依法提起诉讼,特此催告。
甘肃会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周华,联系电话:(0943)3261122,明细情况如下。
甘肃会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3日
图表详见当日报纸